產經觀光

財部擬加重逃漏稅處罰 最重處十年有期徒刑

之前被立委重砲抨擊涉嫌逃漏稅5億元,卻可能只罰6萬元的大戶逃稅裁罰漏洞,財政部研擬修正《稅捐稽徵法》提高法定刑度,最重將可處六個月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基於「一事不二罰」與「刑罰優先於行政罰」原則,常造成逃漏稅行為被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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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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