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治

只能噤聲接受被罵!反應民意是歧視? 問政可以公評,罵人污辱就是提告!

有關同性結婚雖已另立專法通過,但整個社會尤其基層仍有多數民眾不能認同,盧崑福議員表示個人可以尊重成年人間合法選擇,但仍不能強迫接受和認同,多數學生家長為此擔憂,更對部份挺同人士激進攻擊做法感到委屈,為此在議會挺身反應民意,要求政府對重視部分家長的感受,不能強迫未成年幼童一定要接受,社會更要尊重未成年家長及不能認同人的想法。

盧崑福議員表示身為民意代表,反應民意提出看法和建言,難道都不可以嗎?連一句話都不可以講?連言論和思想自由都要受到箝制和控制?提出看法和建議就是歧視?不認同就該被罵三字經和網路攻擊霸凌嗎?甚至揚言要包圍服務處和人身攻擊嗎?只要台灣還是民主國家問政可受公評,自由言論反應民意就該受到保障,任何人包括館長的辱罵與恐嚇皆應受到譴責!

盧崑福議員最後表示,館長對問政可以有意見但是公開直撥辱罵家母髒話就不能忍,為端正社會風氣及身為人子絕對提告求償後捐公益,不可以仗著作點善事就可亂罵人家長輩髒話,這種行為造成許多家長反應對幼童產生模仿效應,國中小學童滿口三五字經洋洋得意館長都這樣罵還可以跟總統合照,至於館長更藉口是五年來的口頭禪,揚言錢多律師多就可隨便罵三字經!請問可以這樣教育下一代嗎?社會風氣已經敗壞至此,對此亂源,在判決前我要在議會要求教育局對於館長這種滿口髒話行為列為禁止學童學習對相!未來希望法院能端正風氣不要認證台灣都可以合法罵三字經!不然以後學生都可以盡情的罵!

裘佩恩律師指出,通過同婚法的其他國家,問題都出在家長的抗衡上,家長擔心孩子在國中小這個心智還不成熟的階段上,有關同婚法的議題就進入課程,盧議員僅是反映家長們的疑慮,提出相關問題在議事廳上討論,原本應有對話,讓家長關心的問題得到回應,不料卻是用歧視及網路霸凌方式,讓網軍以匿名方式攻擊,館長陳之漢甚至還踩紅線,口出三字經讓盧議員的名譽受到公然侮辱,盧議員有權可以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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