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page產經觀光財經觀點/公司法修法 2大爭議仍未解決 產經觀光 財經觀點/公司法修法 2大爭議仍未解決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Posted on 2019-06-26 公司法大幅翻修,有許多進步的地方,包含對新創公司的保護、對股東權益的平等對待,以及洗錢防制等相關規定,但仍有一些古老的問題還沒有解決,例如掛名負責人的爭議和獨立董事制度的存、修、廢。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這個頁面共進入 2 次, 今天進入 1 次)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舒心美體 按摩,基隆,按摩100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View all posts 文章導覽 Previous Post台灣驕傲 福衛7號升空服役 Next Post《台北股市》貿易戰隱憂再起,傳金成資金避風港 You Might Also Like 產經觀光 **台股集中市場07日信用交易資券相抵為 8978張 胡 自文 2019-01-08 產經觀光 景氣走穩?睽違14個月 11月景氣燈號逆勢亮綠燈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19-12-27 產經觀光 《台北股市》10檔外資認證,4月多頭先鋒 胡 自文 2019-03-31 產經觀光 郭台銘不選了…鴻海集團市值蒸發近900億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19-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