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某學校師對生性平事件,教育局鄭新輝局長7月9日會同該校校長召開記者會說明本案處理過程,鄭局長重申,會持續積極努力溝通,請相關當事人勇於接受調查,針對疑似行為人持續不配合調查,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條第4項辦理裁罰,且得連續處罰,到出席為止,希望行為人盡速到案說明釐清案情;在行為人未出面澄清前,將通令各校暫時停聘該行為人。教育局強調,針對本市師對生性平案件,本局皆嚴肅以對,謹慎處理,將學生之身心健康列為最優先考量。也呼籲民眾,如有相關案情資訊,請逕洽申訴專線06-2959023(愛.救我.救你.愛生)或申訴信箱([email protected])。
教育局鄭新輝局長說明,教育局對於性平案件將秉持不隱匿、不包庇、不拖延,有案就查,屬實即罰原則,要求各校落實。本案於今年2月18日獲通報,業立即請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進行查處,惟疑似行為人皆藉故不出席接受訪談,當事人也不願出席接受調查,以致未能完備調查流程。教育局也到校了解整個調查過程,是否涉及隱匿及拖延,務必讓本案水落石出,決不讓教師對學生做出任何傷害。
教育局表示,本案學校接獲檢舉時,雙方當事人皆已不在該校,被害人已升學至高中,疑似行為人係為課後社團外聘老師,非正式教師,現已無在該校任教,惟因本案屬師對生案件,教育局仍督請該校主動檢舉調查並組成調查小組介入。
另該校校長也說明,家長係於2月1日到校諮詢性平事件處理流程,但並未提及個案相關資訊,直至2月18日經家長向警方備案,教育局知悉後立即請學校進行通報,該校並於2月27日經性平會決議調查處理,由學校於3月5日填具檢舉調查書主動調查,且因當事人現就讀於高中,學校亦通知該校,並請該校派代表參與本案調查小組。調查小組多次召開會議欲訪談雙方當事人,惟疑似行為人皆藉故未出席接受調查,當事人也不願出席接受訪談,且現有證據呈現案發時間係於高中階段發生,尚有許多疑點須釐清,增加調查難度。
教育局表示,為落實校園性平教育,保障學生身心健康,本局將加強宣導辦理研習,並針對性平案件頻傳之學校入校諮詢輔導,以達建構友善校園之目的。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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