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page產經觀光公布條例子法 資金匯回不得重複享優稅 產經觀光 公布條例子法 資金匯回不得重複享優稅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Posted on 2019-07-27 財政部昨(26)日公告「境外資金匯回條例」相關子法,明訂透過專法投資指定產業而適用的優惠稅率,將不得再享有諸如「產業創新條例」等相關租稅優惠。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這個頁面共進入 4 次, 今天進入 1 次)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舒心美體 按摩,基隆,按摩100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View all posts 文章導覽 Previous Post安平開臺天后宮辦理「做16歲」,「歡喜轉大人,扭出新希望」 Next Post水上樂園染「食腦變形蟲」! 鼻腔鑽入體內…返家14天內死亡 You Might Also Like 產經觀光 台商資金匯回優惠 3個月內定案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18-12-04 產經觀光 《台北股市》12檔快速填息常勝軍,Q2明燈 胡 自文 2019-04-07 產經觀光 國內汽油連八漲 98無鉛破25元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20-06-21 產經觀光 南港將躍商辦新重鎮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2020-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