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page產經觀光金融業資料 可放境外雲端 產經觀光 金融業資料 可放境外雲端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Posted on 2019-08-12 金管會日前預告修正金融機構業務委外辦法,有條件允許金融機構資料放在境外雲端,包括客戶重要資料需在我國留存備份,引來多家外銀表達意見,建議不要再要求在境內留存備份,以免加重成本。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這個頁面共進入 9 次, 今天進入 1 次)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舒心美體 按摩,基隆,按摩100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View all posts 文章導覽 Previous Post華銀新南向 越印拓版圖 Next Post國銀衝數位帳戶 優利搶客 You Might Also Like 產經觀光 疼惜討海人 共創勞資和諧 陳 輝明 2019-03-17 產經觀光 四大傳產外銷 兩位數衰退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2020-05-21 產經觀光 中壽不排斥併購 開出四條件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20-05-21 產經觀光 地方自救 花蓮往返韓國蔚山今包機直飛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201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