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page產經觀光攤販營業登記設自家 仍可享自住優惠稅率 產經觀光 攤販營業登記設自家 仍可享自住優惠稅率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Posted on 2019-08-29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果菜攤販、肉販或流動攤販等,有些業者會選擇將營業登記設於自家住址,在這種情況中,因為實際營業場所是在市場,因此房屋仍然可以享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這個頁面共進入 2 次, 今天進入 1 次)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舒心美體 按摩,基隆,按摩100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View all posts 文章導覽 Previous Post採用特殊會計年度 兩個注意 Next Post經部辦座談 破解圖利罪迷思 You Might Also Like 產經觀光 國銀大陸分行零逾放 2年來首見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20-03-03 產經觀光 鼓勵4月底前休完三分之一特休遭質疑 長榮:不強迫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2020-02-20 產經觀光 高鐵10日正常營運 颱風期間退票免手續費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19-08-09 產經觀光 郭董應該要出來!阿土伯:我要捐2,000萬助選基金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2019-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