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page產經觀光合作社付理監事酬勞 可列未分配盈餘減項 產經觀光 合作社付理監事酬勞 可列未分配盈餘減項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Posted on 2019-09-06 財政部今(6)日將發布解釋令,合作社依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撥酬勞給理監事等,該酬勞金可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合作社明年申報2018年未分配盈餘時,就可適用。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 今天進入 1 次)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舒心美體 按摩,基隆,按摩100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View all posts 文章導覽 Previous Post中纖大賣台企銀股4.3萬張 Next Post發票統編誤植 須收回重開 You Might Also Like 產經觀光 「中央開支票地方買單」 盧秀燕批準公托一國三制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2019-12-03 產經觀光 熱錢湧入 台北股匯市齊揚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19-10-15 產經觀光 醫療電燒刀一哥大瓏 加碼嘉義蓋廠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19-08-23 產經觀光 貴婦奈奈申請當難民 想延遲居留躲通緝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2019-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