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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統編誤植 須收回重開

公司開立發票,誤用分公司統一編號,補救方式與一般誤開發票案件相同,必須收回發票重開,並在舊發票上加註「作廢」字樣,否則恐面臨最低1,500元、最高1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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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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