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觀光

資金匯回專法 三大鬆綁

境外資金專法上路月餘,為解除台商觀望疑慮,財政部提出一項從寬認定,及二項解禁。首先,針對母子公司設備交易,將採從寬認定;其次,針對《產業創新條例》中未分配盈餘投資、及創投股東等兩項租稅優惠,均放寬可同時享有專法及產創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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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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