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觀光

名家觀點/企業社會責任重要嗎?

從 1980 年至今,美國資本主義運作的二大原則,是股東利益至上及全力滿足消費者。1980 年之前,美國的公司治理有許多缺失,經營不善的管理階層仍能穩坐高位。這樣的環境,讓像卡爾.依坎(Carl Icahn) 這樣的「禿鷹」看到機會,以舉債發動惡意併購,並揮舞保護股東權益的大旗,號召小股東起義來歸。這波風潮,帶動了美國「股東積極主義」。經濟學家傅利曼的兩大主張:企業唯一義務是將股東的利益極大化(1962),以及企業對社會沒有責任,企業唯一要負的是對股東的責任 (1970), 更從此成為美國公司的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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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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