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觀光

遭公平會裁罰提告 凱擘4100萬元免罰確定

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者凱擘公司於二○一六年間被控與全球數位媒體、佳訊視聽分別對全國數位、大豐等新進及跨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與舊有業者採取差別待遇,給予不同交易條件,遭公平會依違反公平法裁罰四千一百萬元。凱擘提告抗罰,一審敗訴,凱擘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合議庭罕見自為判決,撤銷公平會處分,凱擘免罰確定。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 今天進入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