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全民健康保險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九點及第六點附表二之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九點及第六點附表二之一修正規定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九點及第六點附表二之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辦理健保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九點及第六點附表二之一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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