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領有月薪34萬5000元的陳姓女副總,2016年11月間依照公司指示找來蔡姓研發人員,卻被以「無其他人力需求」拒絕,一氣之下乾脆寫信向總經理表明願意「以一換一」,沒想到最後自己竟然被認為是主動請辭,因而丟了工作。雖然陳女一審敗訴,但她不放棄提出上訴;高等法院調閱雙方一來一往的信件,確認她的確說過願意以一換一,因此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詳全文…》
臉書留言
(這個頁面共進入 6 次, 今天進入 1 次)
原本領有月薪34萬5000元的陳姓女副總,2016年11月間依照公司指示找來蔡姓研發人員,卻被以「無其他人力需求」拒絕,一氣之下乾脆寫信向總經理表明願意「以一換一」,沒想到最後自己竟然被認為是主動請辭,因而丟了工作。雖然陳女一審敗訴,但她不放棄提出上訴;高等法院調閱雙方一來一往的信件,確認她的確說過願意以一換一,因此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