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林姓男子懷疑妻子在外與人有染,某次發現看到妻子搭別的男人車子回家,因此找上黃姓男子,黃男答應賠償與人妻「過從甚密」的和解金,之後林男追問妻子得到「開過5次房間」的答案,怒告妻子和黃男涉嫌妨害家庭,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僅1次入住紀錄,且2人分訂不同房,12日以證據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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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林姓男子懷疑妻子在外與人有染,某次發現看到妻子搭別的男人車子回家,因此找上黃姓男子,黃男答應賠償與人妻「過從甚密」的和解金,之後林男追問妻子得到「開過5次房間」的答案,怒告妻子和黃男涉嫌妨害家庭,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僅1次入住紀錄,且2人分訂不同房,12日以證據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