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醫學

公告修訂1.3.3.失智症治療藥品之藥品給付規定。

主旨:公告修訂1.3.3.失智症治療藥品之藥品給付規定。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編第八十三條之藥品給付規定第1節 神經系統藥物 Drugs acting on the nervous system 1.3.3.失智症治療藥品」部分規定,給付規定修正對照表如附件。(附件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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