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女子與香香(化名)皆在桃園女子監獄服刑,2人為同房的獄友關係。香香控訴劉女2014年11月25日上午趁她不注意時,偷摸她臀部4秒,讓她感到相當不舒服,因此決定提告求償400萬元,另要求劉女再登報全頁廣告3日道歉。桃園地院審酌,刑事部分判劉女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千元;民事則以賠償5千元較為適當。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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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女子與香香(化名)皆在桃園女子監獄服刑,2人為同房的獄友關係。香香控訴劉女2014年11月25日上午趁她不注意時,偷摸她臀部4秒,讓她感到相當不舒服,因此決定提告求償400萬元,另要求劉女再登報全頁廣告3日道歉。桃園地院審酌,刑事部分判劉女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千元;民事則以賠償5千元較為適當。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