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21歲潘姓男子明知31歲張姓女子已有家室,卻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張夫得知2人姦情後,一怒之下告上法庭。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分別依相姦罪、通姦罪判潘男、張女有期徒刑2月,皆得易科罰金6萬元。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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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21歲潘姓男子明知31歲張姓女子已有家室,卻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張夫得知2人姦情後,一怒之下告上法庭。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分別依相姦罪、通姦罪判潘男、張女有期徒刑2月,皆得易科罰金6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