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2018年邀約前女友小君(化名)到住處,沒想到他竟起了邪念,將小君強壓在床上並扒光她下身衣物性侵得逞。法院審理後,判張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還得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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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2018年邀約前女友小君(化名)到住處,沒想到他竟起了邪念,將小君強壓在床上並扒光她下身衣物性侵得逞。法院審理後,判張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還得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