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李男2018年到台北林森北路酒店喝酒,徹夜和酒店妹艾蜜莉(化名)猛喝,清晨帶女方吃完消夜後,再找藉口誘騙她上自己住處。他向艾蜜莉求歡遭拒,竟變臉嗆她「不要以為我不敢打妳」,最後性侵得逞。新北地院一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個月,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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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李男2018年到台北林森北路酒店喝酒,徹夜和酒店妹艾蜜莉(化名)猛喝,清晨帶女方吃完消夜後,再找藉口誘騙她上自己住處。他向艾蜜莉求歡遭拒,竟變臉嗆她「不要以為我不敢打妳」,最後性侵得逞。新北地院一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個月,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