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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十一條之二,業經衛生福利部業於109年1月2日以衛部保字第1081260518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有關「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六十一條之二,業經衛生福利部業於109年1月2日以衛部保字第1081260518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本署業於109年1月6日以109AE05010號請辦單予貴組轉知轄區醫事機構,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各1份,並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自行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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