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馬姓男子隱瞞有妻兒身分,與女子小芬(化名)交往並發生性行為,馬妻得知告知小芬實情,馬男竟自行用修圖軟體,製作他自己身分證背面配偶欄空白的照片,傳給小芬取信。台中高分院審結,認為一審判無罪尚有未合,依偽造特種文書罪改判拘役55日,全案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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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馬姓男子隱瞞有妻兒身分,與女子小芬(化名)交往並發生性行為,馬妻得知告知小芬實情,馬男竟自行用修圖軟體,製作他自己身分證背面配偶欄空白的照片,傳給小芬取信。台中高分院審結,認為一審判無罪尚有未合,依偽造特種文書罪改判拘役55日,全案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