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阿三(化名)將租來的轎車停放路邊,沒想到他沒注意周邊情況,就直接打開駕駛座車門。當時一名機車騎士正經過該路段,見狀閃避不及,當場撞上車門,身上多處受傷,騎士事後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判阿三應賠償騎士71萬餘元,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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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男子阿三(化名)將租來的轎車停放路邊,沒想到他沒注意周邊情況,就直接打開駕駛座車門。當時一名機車騎士正經過該路段,見狀閃避不及,當場撞上車門,身上多處受傷,騎士事後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判阿三應賠償騎士71萬餘元,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