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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農田水利服務效能可望提升

        行政院院會今(9)日通過農田水利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希冀法案通過後,將有效強化農業水資源利用、擴大農民灌溉服務範圍,達成強化組織專業經營等政策目標。

       農委會說明,依立法院107年1月17日通過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規定,將農田水利會改制及其資產處理、職員工作權益保障等事項於草案中規範,爰擬具農田水利法(草案)。資產處理方面,草案第五章明定成立作業基金,水利會的資產將納入基金,並排除國有財產法限制,其財產處分將回歸各分基金,另基金收益及盈餘將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政府亦將繼續編列經費挹注農田水利基礎建設,辦理渠道改善及清淤,確保農田水利永續。水利會職員工作權益保障方面,草案第四章規定成立灌溉管理組織,以接納現有農田水利會人員,並比照原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確保現有職員的工作權。另該草案亦規範灌溉設施之管理與用水秩序之維護、灌溉水質之保護及污染取締等公權力賦與,及在政府體制下灌溉服務擴及全國適作農地等事務。

       農委會進一步表示,農田水利法(草案)攸關全國農田水利服務效能提升及擴大灌溉範圍,可使更多農民受益,同時也賦予公權力,以維護灌溉秩序及確保灌溉水質安全;對於農田水利會改制之人員工作權保障與資產利用亦已完善規劃,該會將持續加強農田水利體制改革的政策論述與溝通,除加強對農民及各農田水利會員工宣導,強調農田水利會改制後全國農民可獲得更好的灌溉服務,水利會員工權益亦受法律保障。該會依行政院會蘇院長裁示,後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讓社會瞭解農田水利公共化對農業、社會的重要性,進而支持農業政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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