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治

南市社會局呼籲 兒虐事件不可姑息應勇於通報 避免憾事再發生

發稿單位:社會局

發稿時間:109年4月13日 18:35

 

有關109年4月11日報載托育人員曾對另一名幼兒不當對待,疑似累犯,社會局獲報即刻展開調查,已會同教育局人員前往該名托育人員原任職單位查證,目前已掌握相關證據,確定該名托育人員於107年5月任職幼兒園期間,確實對幼兒不當照顧。社會局指出,本案因事證明確,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以新臺幣六萬元,並公布姓名。

 

社會局表示,11日獲報後立即與家長聯繫。經了解,該起事件為107年5月該名托育人員於幼兒園任職期間發生不當照顧事件,事發當時該托育人員向家長道歉,家長也同意不予追究,致該案當時並未通報,園方雖立即解聘該名托育人員,惟基於行政機關依法的立場並以維護兒少最佳利益為主體,在明確事證顯示,該名托育人員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

 

又因該起事件發生於托育人員任職於幼兒園期間,因姑息而未通報處理,致未留下該名托育人員不適任紀錄,也導致社會局審查其資格,未能及時阻止其再任,造成後續兒虐案發生之憾事。為根除不適任之幼兒照顧人員,請家長、托嬰中心應正視兒虐事件通報,除防範未然外,亦可杜絕再發生兒虐之情事。

 

市長黃偉哲再次嚴正呼籲家長或業者若有發現任何不當照顧幼童之行為絕不應姑息,應立即向社會局通報,市府接獲通報會立即展開調查並給予必要協助,經調查屬實者,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以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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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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