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女業務因為工作與鄭姓人夫熟識,今年1月間兩人透過臉書互傳「我相信你還是很愛我滴(的)」、「我發現我頂多一天沒看到你,第二天我就覺得有點久了」等曖昧訊息,結果被鄭妻發現,反遭提告求償40萬元。士林地院簡易庭認為王女的行為確實侵害配偶權,最後判她應賠償鄭妻9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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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女業務因為工作與鄭姓人夫熟識,今年1月間兩人透過臉書互傳「我相信你還是很愛我滴(的)」、「我發現我頂多一天沒看到你,第二天我就覺得有點久了」等曖昧訊息,結果被鄭妻發現,反遭提告求償40萬元。士林地院簡易庭認為王女的行為確實侵害配偶權,最後判她應賠償鄭妻9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