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新聞與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5月1日 13:30
有關陳怡珍、IngayTali、許至椿議員關心無勞保的勞工至區公所申請辦理急紓困金的申辦文件等議題: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回應表示,衛福部於4月24日已發布新聞稿,第5-3類: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工作,致家庭生計受影響,致生活陷困,增列為以下三種適用對象:
(1) 因疫情受影響之受隔離者、受檢疫者及照顧受隔離檢疫者之家屬;
(2) 遭暫停營業之失業員工(無法依稅籍資料予以產業紓困者);
(3) 無勞保投保且生活陷困之自營作業者(無法予薪資補助致影響生計者)。
衛福部認為,對於檢附證明文件有困難者,可從寬由民眾簽具切結書,且將請各地社福中心社工人員及衛福體系第一線訪視人員,對於在案服務之民眾有需求者,主動協助;而對於家戶總收入(含存款)未達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1.5倍(台南市為18,582元),可向居住所在地公所提出「急難紓困」申請,符合規定者,每人救助1-3萬元。
因此針對因疫情影響造成生活困難卻無法取得就業相關證明的勞工,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於4月27日已將該資訊轉知市內37區公所請先受理民眾申請;對於文件齊全者本市已有核定案件,民眾申請補助應附明確佐證資料,對於無法提出明確佐證資料者,將請公所輔導民眾提出切結書,公所亦會搭配調閱財稅相關資料,必要時也會實地訪查以了解民眾之需求並盡束完成審核,俾使舒緩民眾的困頓。相關內容可見衛福部官方新聞稿: https://pse.is/QEH69
勞工局補充說明,勞動部對自營作業者(含括職業工會與漁會成員),符合資格者每人每月可領1萬月,一次發放3個月,共3萬元,台南市迄今共有22,000人申請,核准人數逾11,000人,款項已於4月22日陸續撥入帳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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