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勞工局
發稿時間:109年5月8日15:30
今(8)日,沈震東、鄭佳欣、沈家鳳及蔡筱薇議員聯合召開記者會希望勞工局運用本市勞動安全基金補助非自願性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勞工局回應如下:
市府為協助弱勢勞工訴訟扶助及遭遇職災勞工照顧其生活,特成立勞動安全基金,本基金為不動本基金,以3億元為本金,利用孳息來支付各項費用支出,不足部分由公務預算支應,本基金逐年編列自106年達到新臺幣3億元規模,因本基金係以孳息、罰鍰及其他收入為運用財源,本金不得動支。而基金孳息主要將本金存放銀行定期存款計息,因屬不動本基金。本基金之運作,於勞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尋求法律途徑進行爭議訴訟時,予以勞工補助律師費、裁判費、生活補助費等,以減輕勞工負擔;另於勞工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時發給職災慰問金,以助其度過難關,惟議員建議請勞工局針對中央現有協助勞工子女補助政策,要求擴大或延長部分,將會向勞動部反應。
以108年為例,勞安基金補助項目如後(1)補助死亡慰問金58人,金額1,722萬5,000元; (2)補助失能慰問金38人,金額226萬元;(3)補助受傷住院慰問金442人,金額179萬2,000元;(4)爭議訴訟期間生活補助5人,金額37萬1,461元;(5)涉訴裁判費及律師費23人,金額132萬3,882元。
另為減輕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工局每年配合勞動部辦理2次非自願性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分別於2-3月和9-10月受理申請,今因應疫情影響,亦配合勞動部增辦1次「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9年4月15日起至109年5月31日止受理申請。 符合申請資格者,補助金額如下:
1.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4,000元。
2.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6,000元。
3.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台幣13,600元。
4.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台幣24,000元。
5.申請人為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其補助標準,依本要點規定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凡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之勞工朋友,可向市府勞工局民治及永華行政中心及所屬就業服務站、雲嘉南就業中心(就服台)、勞保局與各辦事處索取申請書,或經由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topic/3075/6074/7607/)下載,郵寄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辦理。
發稿人:勞資關係科 吳智仁 電話2991111分機8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