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義」(化名)、「阿宏」(化名)作為一間美容名店的負責人,卻媒介女子「小雨」(化名)以每次1500元的代價,與男客進行「泰國洗」的服務,再從中收取500元營利,而另外1千元則由小雨所得。對此,法院審理後,分別依法判阿義、阿宏,5月、6月徒刑。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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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阿義」(化名)、「阿宏」(化名)作為一間美容名店的負責人,卻媒介女子「小雨」(化名)以每次1500元的代價,與男客進行「泰國洗」的服務,再從中收取500元營利,而另外1千元則由小雨所得。對此,法院審理後,分別依法判阿義、阿宏,5月、6月徒刑。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