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新生分行前襄理張秀米,涉自2005年起,濫用客戶信任,以螞蟻搬象的方式,盜領客戶存款,總計14年來A了1.1億元,而贓款都用來填補丈夫公司的資金黑洞。台北地院5日審結,依《銀行法》等罪,判張女7年4月徒刑。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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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銀行新生分行前襄理張秀米,涉自2005年起,濫用客戶信任,以螞蟻搬象的方式,盜領客戶存款,總計14年來A了1.1億元,而贓款都用來填補丈夫公司的資金黑洞。台北地院5日審結,依《銀行法》等罪,判張女7年4月徒刑。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