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陳姓女子在湯包店消費,為了洗湯匙和店家發生爭執,返家後在Google店家評論區留下「餐具都超級髒」的評論,湯包店藍姓老闆將監視器畫面上傳臉書回擊,雙方互控加重誹謗與違反《個資法》,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2人都罪證不足,均予以不起訴處分。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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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陳姓女子在湯包店消費,為了洗湯匙和店家發生爭執,返家後在Google店家評論區留下「餐具都超級髒」的評論,湯包店藍姓老闆將監視器畫面上傳臉書回擊,雙方互控加重誹謗與違反《個資法》,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2人都罪證不足,均予以不起訴處分。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