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發佈日期:2020年7月8日
有關民眾向林美燕議員、蔡筱薇議員、王家貞議員及崇明里張家詒里長反映本市東區新都心段27地號土地(崇興路與巴克禮路交叉口)烏樹林樹木遭不明人士破壞,教育局表示,該區已張貼公告禁止破壞該地樹木,惟效果不彰,仍持續遭受破壞,經邀集警察局及環保局協助,於案地設置警察巡邏箱及監視設備,加強該地巡邏及監控,一經查獲破壞樹木行為將依刑法第354條規定毀棄損壞罪移送警察局法辦,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並附帶追償該損害,切勿以身試法。
教育局表示,本案地因樹林環繞,環境優美自成一格,市府先後完成2條人行步道、修剪樹木及雜草,供民眾休閒活動使用,即使位處東區,仍有很多民眾跨區於清晨或傍晚專程來此處享受森林浴,難得市區內除公園外仍有這樣秘境,希望所有市民共同珍惜及維護,勿隨意破壞。
經了解,最近發現有民眾利用中午或深夜人較少時段破壞樹木,教育局已請警察局及環保局協助,於案地設置警察巡邏箱及監視設備,加強該地巡邏及監控,並呼籲前往運動的市民朋友,如發現有人破壞該地樹木,請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民合作協力解決問題,以維持該地良好休閒環境。
業務承辦人:秘書室郭同杉 電話:2991111#1226
新聞聯繫人:局本部吳幸樺 電話:2991111#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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