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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區國稅局提供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便民服務,申請人資格、應檢附文件及可供查詢的金融遺產內容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9年7月1日起提供單一窗口受理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便民服務措施,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有關申請人資格、應檢附文件及可供查詢的金融遺產內容(如附表)。   該局說明,本項服務之申請人應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包括繼承人、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資料。 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三、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 (一)申請人為配偶或民法第1138條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者,檢附身分證或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人如非屬上開情形之繼承人,檢附申請人簽章之繼承系統表。 (二)遺囑執行人:遺囑正(影)本 (三)遺產管理人: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正(影)本。 四、委託他人申請: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申請人之委任書或授權 書正本。   該局指出,本項服務可提供查詢金融遺產的內容包括存款、基金、上市(櫃)及興櫃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人身保險、期貨、保管箱及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截至109年7月27日止全國已受理申請4,741件,民眾可多加利用。 本項服務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t.gov.tw,首頁/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專區)查詢。 (聯絡人:審查二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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