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葉姓男子2018年9月凌晨開車返家時,與吳姓駕駛發生糾紛,一氣之下在大馬路上相互競速,不慎撞死無辜的鄧姓機車騎士。事後,葉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新北地院認定是「一般超速」,並非檢方所稱「飆車競速」,因此判決10個月、緩刑3年免關,吳男無罪。案經上訴,高院也認為2人沒有危險駕駛,維持原先判決。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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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一名葉姓男子2018年9月凌晨開車返家時,與吳姓駕駛發生糾紛,一氣之下在大馬路上相互競速,不慎撞死無辜的鄧姓機車騎士。事後,葉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新北地院認定是「一般超速」,並非檢方所稱「飆車競速」,因此判決10個月、緩刑3年免關,吳男無罪。案經上訴,高院也認為2人沒有危險駕駛,維持原先判決。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