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財政部與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金控)間關於彰銀經營權之民事訴訟案,臺灣高等法院已於本(109)年8月21日宣判,確認兩造間關於「財政部持有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彰銀)之股份未出售前、且台新金控仍為彰銀最大股東者,財政部應支持(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妨礙)台新金控指派之代表人當選彰銀四席之普通董事席次」之契約關係存在。財政部對此深感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並籲請各界繼續支持,以維護全民利益。 新聞稿聯絡人:組長羅幸榮 聯絡電話:(02)2322-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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