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富二代李威德自封「蘆竹王陽明」,多次偷拍與女友、女網友的性愛影片,其中更誘騙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及偷拍並以此要脅。案經上訴三審,最高院31日駁回上訴,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5罪,合計重判12年8月徒刑,全案定讞。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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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富二代李威德自封「蘆竹王陽明」,多次偷拍與女友、女網友的性愛影片,其中更誘騙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及偷拍並以此要脅。案經上訴三審,最高院31日駁回上訴,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15罪,合計重判12年8月徒刑,全案定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