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稅務

落實反傾銷措施,維護產業合理經營環境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我國實施反傾銷措施,課徵反傾銷稅案件目前共7類產品,包括毛巾、鞋靴、過氧化苯甲醯、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特定鍍鋅及鋅合金扁軋鋼品、不銹鋼冷軋鋼品(300系)及碳鋼鋼板,109年1月至6月徵收反傾銷稅額計約新臺幣1億3千萬元,我國對特定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後,進口量大多呈現下降趨勢,彰顯反傾銷措施得以維護國內產業合理經營環境。     關務署說明,自涉案國進口前述產品均須依規定繳交反傾銷稅,籲請商民於進口此類產品時,應注意課徵反傾銷稅相關規定,預先查明課徵範圍及對象,以保障自身權益。日前,財政部於109年8月4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特定鋁箔展開反傾銷調查,刻由經濟部進行產業損害調查,財政部將於接獲該部通知調查結果翌日起70日內,完成傾銷調查初步認定,最快109年11月22日前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提醒,國產品如遭受進口產品不公平競爭,危及產業發展時,業者可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向財政部申請對進口貨物實施平衡措施或反傾銷措施。以上訊息如有任何疑問,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貨物通關/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林卲恆專員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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