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40歲女子劉佩雯不滿15歲外甥不認真寫作業,竟以童軍繩反綁、壓入滿水位的浴缸中30秒離開,導致少年溺斃。高等法院考量符合自首原則及家屬原諒,從12年徒刑改判8年。劉女不服上訴,最高院今駁回,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處8年徒刑定讞。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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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40歲女子劉佩雯不滿15歲外甥不認真寫作業,竟以童軍繩反綁、壓入滿水位的浴缸中30秒離開,導致少年溺斃。高等法院考量符合自首原則及家屬原諒,從12年徒刑改判8年。劉女不服上訴,最高院今駁回,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處8年徒刑定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