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姓男子身無分文,卻總是裝闊,帶著朋友到林森北路一家高檔餐廳用餐,還點了3萬多元的菜色、酒水,甚至點小姐坐檯,並向服務員謊稱自己正在跟該店熟客談生意,過幾日會來付款,讓服務員信以為真不敢怠慢,立刻招待包廂,前後2次共消費了10萬元才被看破手腳挨告。新北地院依法判洪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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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姓男子身無分文,卻總是裝闊,帶著朋友到林森北路一家高檔餐廳用餐,還點了3萬多元的菜色、酒水,甚至點小姐坐檯,並向服務員謊稱自己正在跟該店熟客談生意,過幾日會來付款,讓服務員信以為真不敢怠慢,立刻招待包廂,前後2次共消費了10萬元才被看破手腳挨告。新北地院依法判洪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