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是一間養生館負責人,但他卻與另名男子「阿義」(化名)找人到網路上張貼性交易訊息,並找來女子「小花」(化名)為不特定男客進行全套性交易。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分別依法判阿宏、阿義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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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是一間養生館負責人,但他卻與另名男子「阿義」(化名)找人到網路上張貼性交易訊息,並找來女子「小花」(化名)為不特定男客進行全套性交易。對此,桃園地院審理後,分別依法判阿宏、阿義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