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波蘭就讀醫學大學的呂姓姊妹控訴,留學期間遭魏姓男子以三字經辱罵,甚至用手臂掐頸部,壓至桌上導致她們受傷,返台後決定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共120萬元。一審橋頭地院判魏男應賠兩人共7萬元慰撫金及醫藥費1560元,姊妹花認為金額太低,提起上訴,經高雄高分院認定一審判賠金額合理,並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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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蘭就讀醫學大學的呂姓姊妹控訴,留學期間遭魏姓男子以三字經辱罵,甚至用手臂掐頸部,壓至桌上導致她們受傷,返台後決定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共120萬元。一審橋頭地院判魏男應賠兩人共7萬元慰撫金及醫藥費1560元,姊妹花認為金額太低,提起上訴,經高雄高分院認定一審判賠金額合理,並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