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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論壇包養區「上傳一張照片」秒GG 網站一句話救了他

男大生論壇包養區「上傳一張照片」秒GG 網站一句話救了他
彰化林姓男大生去年7月8日在網路論壇的「包養區」上傳裸露下體的照片,被網路巡邏員警發現後,挨告觸犯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猥褻圖片罪嫌。不過,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該網站入口有標示未滿18歲之人不得進入,足認已經採取相當的隔離措施,最終判林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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