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私立補習班擔任美術老師的范姓男子,今年7月間教導學生上書法課,趁學生媽媽關心小孩寫毛筆字時,居然三度藉機貼近並以手機偷拍裙底之大腿與內褲等隱私部位,被學生媽媽察覺提告,桃檢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妨害秘密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本案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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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某私立補習班擔任美術老師的范姓男子,今年7月間教導學生上書法課,趁學生媽媽關心小孩寫毛筆字時,居然三度藉機貼近並以手機偷拍裙底之大腿與內褲等隱私部位,被學生媽媽察覺提告,桃檢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妨害秘密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本案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