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交通局
發稿時間:109年10月29日10:00
為提供機慢車用路人合理安全行駛空間,市府經過多次會議討論與縝密評估,將於本(109)年度11月起正式試辦3處路段的外側快車道行駛機慢車,分別為中華東路全線、中華北路(觀海橋至鄭仔寮橋)、大同路(中華南路至生產路),試辦期間為109年11月1日至110年4月30日,共為期6個月。現階段市府交通局已完成以上路段外側快車道之「禁行機慢車」標字磨除等調整作業,機慢車已可合法行駛該車道,提醒用路人應謹慎駕駛,遵守各項標誌、標線、號誌規定,以維護用路安全。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本市部份機慢車優先車道常因路邊停車行為、公車停靠上下客等情形遭占用,如外側快車道禁行機慢車,將導致機慢車須違規使用外側快車道,且容易造成車輛追撞及同向擦撞事故,因此評估開放外側快車道供機慢車合法行駛,預期可減少事故發生的機率。
局長王銘德指出,市長黃偉哲相當重視機車族用路安全,多次在道安會報指示,應全面檢視道路交通流量、交通安全等狀況,適度開放外側快車道,減少機車族為閃避路邊違停被迫突然轉進外側快車道導致車禍發生,提供機慢車用路人合理安全行駛空間。明(110)年4月正式試辦期間結束後,以上3處路段的試辦結果,將作為市府交通局後續擴大推動範圍及評估路段型態之依據。
交通局表示,各試辦路段原禁行機慢車標字磨除即產生效力,機慢車用路人可合法行駛該車道,目前為試辦階段,僅開放機慢車行駛上述路段之外側快車道(非內側車道),機慢車行駛至路口仍需兩段式左轉並遵守各項標誌、標線、號誌規定。由於用路行為有所改變,再次呼籲汽機車駕駛務必遵守各項標誌、標線、號誌規定,共同守護安全友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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