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觀光

漁業職人 掌舵人生之旅-「獎勵水產海事相關院校及職訓中心畢結業生上漁船服務」歡迎有志青年報名參加!

  本(110)年度「獎勵水產海事相關院校及職訓中心畢結業生上漁船服務」(以下稱「獎勵上漁船服務」)將於6月1日開始受理報名,報名期限至本年6月30日截止,漁業署提供6個獎勵名額,獎勵生除了遠洋漁業船公司依約給付的薪資及福利外,政府另提供優渥的獎勵金,服務滿6個月可申請50萬元,最多可連續請領3年,共計300萬元,歡迎對遠洋漁業懷有熱忱且具有專業知識的青年報名參加!

  漁業署說明,我國遠洋漁業實力雄厚,除參與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提升國際能見度外,相關產業鏈亦提供國人就業及支撐漁家經濟,並促使地方繁榮發展。鑒於人才即是產業動力來源,漁業署提出獎勵措施吸引青年朋友從事遠洋漁業工作。本年度獎勵對象資格條件為,以未曾領有漁船船員手冊且擁有以下學歷或專業資格者為限:(一)水產海事院校漁業、航海、輪機、電訊等相關科系畢業(此類資格者有優先媒合權);(二)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以上輪機、機械、電機、電工等科系畢業;(三)海軍士官學校以上輪機科畢業;(四)公共職訓中心訓練結業,領有冷凍空調裝修、車床工、鉗工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合格證書者。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為了鼓勵漁家子弟(須具備上述學歷或專業資格)投入遠洋漁業服務,如已領有漁船船員手冊,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也可報名參加:(一)屬漁船船主或合夥經營漁船股東之二親等以內親屬,在長度未滿24公尺並航行作業於有限水域之漁船工作,無僱傭關係。(二)畢(結)業未逾兩年,且其二等親以內直系血親曾領有漁船船員手冊。(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派執行觀察員任務並出具證明文件。

  漁業署表示,後續將舉辦媒合會,讓參與媒合者能與遠洋漁業船公司面對面商談,以更暸解船上工作內容、薪資、福利及自身權益等相關資訊,選出心中理想的公司,也讓船公司能找到最合適的人才。經媒合成功者,將安排參加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規劃的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及幹部船員專業訓練,以確保在上漁船工作前,具備足夠的安全技能及專業知識。

  漁業署提醒,辦理「獎勵上漁船服務」二十餘年,培植無數優秀幹部船員。為擴大培育產業人才,自108年起以「向下扎根」方式引領學子探索職涯,及早立定志向,讓有志從漁者依本身學識、技能及志趣,選擇適合自己的工作,已先後實施「獎勵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從農(漁)輔導方案」及「大專院校漁業公費專班」等人才培育計畫,將銜接起產業人才培育之重責。「獎勵上漁船服務」將於本年辦理最後1屆之後退場,由前述人才培育賡續辦理,故誠摯歡迎學有專精且勇於挑戰自我的有志青年,把握難得的機會加入遠洋漁業的行列!相關資訊請至漁業署官方網站( https://www.fa.gov.tw )查詢及下載報名表申請遞件,報名時間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追尋無限未來,即刻啟航!

    聯絡人:王正芳副署長
    手 機:0937-89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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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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