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男子去年12月在薑母鴨店喝下啤酒後,酒後騎車,在行經彰化員林大同路1段與員東路2段路口時,和一台小客車碰撞,慘遭公共危險罪移送,事後更被查出是酒駕累犯,光有案紀錄就高達3次,遭判刑6月,併罰金10萬元,得易科罰金。江男不服再提上訴,向法官哭窮,指出家中有60歲母親要養,他收入又不穩定,實在無力負擔罰金,懇請法院從輕發落,被台中高分院駁回。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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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姓男子去年12月在薑母鴨店喝下啤酒後,酒後騎車,在行經彰化員林大同路1段與員東路2段路口時,和一台小客車碰撞,慘遭公共危險罪移送,事後更被查出是酒駕累犯,光有案紀錄就高達3次,遭判刑6月,併罰金10萬元,得易科罰金。江男不服再提上訴,向法官哭窮,指出家中有60歲母親要養,他收入又不穩定,實在無力負擔罰金,懇請法院從輕發落,被台中高分院駁回。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