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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民法》 贍養費請求不再囿於有無過失

行政院今(5)日於院會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刪除現行請求贍養費限於「無過失」及「裁判離婚」之要件,並明定贍養費的給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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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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