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何姓男子2018年起利用臉書「陳子豪」、「黃宇豪」等,結識當時年僅13歲的阿豪(化名)和14歲的小宇(化名),以拍攝胸部給2000、胸部和下體5000元的價碼,引誘2人拍攝裸照,供其觀賞。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2罪,判其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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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何姓男子2018年起利用臉書「陳子豪」、「黃宇豪」等,結識當時年僅13歲的阿豪(化名)和14歲的小宇(化名),以拍攝胸部給2000、胸部和下體5000元的價碼,引誘2人拍攝裸照,供其觀賞。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2罪,判其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