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民政局
發稿時間:111年1月26日15:50(1月26日16:15更新)
內政部為弘揚孝道倫理,藉以敦風勵俗,並表彰孝行楷模,每年均舉辦全國孝行獎選拔,111年全國孝行獎預定選拔30位孝行楷模,每人將致贈獎座及獎金5萬元,孝行楷模如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
獲選孝行獎得主之推薦人亦將由內政部致贈感謝狀,並邀請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鼓勵大家一起發揮揚善行孝的力量,帶動社會的良善美好。凡孝行事蹟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符合旨揭計畫第四點之選拔標準,並依其作為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且能長期實踐,足為他人表率、社會楷模者,皆可推薦參加。另為鼓勵家庭成員齊心力行孝親,同一家庭共同實踐孝親之成員得並列被推薦人參加選拔,獎座、獎金及獎助金以1份計。
(一)長期陪護組:長期盡力照顧父母、尊親屬,不畏辛勞。
(二)善用資源組:運用長照或其他社會資源照顧失能父母、尊親屬,鼓勵或積極幫助其重建、恢復或維持自理能力。
(三)扶助實現組:照顧父母、尊親屬維持其身體健康,體貼其心意,使其歡喜,進而鼓勵並協助其自我實現。
(四)同心協力組:家人間共同照顧父母、尊親屬,並能凝聚、團結彼此間情感,家庭和樂。
(五)顯親傳孝組:傳揚父母之優良事蹟,彰顯其對社會之貢獻;或將自身關懷父母、尊親屬之具體作為,推廣至里鄰社區,並熱心提供協助,供大眾效法。
本活動預定選拔30位孝行楷模(臺南市推薦名額為3位),推薦截止收件日期為111年3月15日,歡迎踴躍向各區區公所或各級學校、團體推薦符合上開資格者參加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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