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時間:111年2月5日08:52
聯絡電話:綜合企劃及審議科06-3901163
安平商港內漁光島西側約45公頃的人工養灘地及填築新生地土地,也就是大、小月牙灣陸域周邊部分,經臺灣港務公司提出擴大都市計畫變更案,將其納入都市計畫範圍,全案於1月18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
市長黃偉哲表示,行政院106年核定安平商港港區範圍,確立安平商港建設計畫「北觀光、南自貿」發展模式,漁光島周邊港區範圍定位為觀光遊憩商業區及親水遊憩區。其中位於漁光島西側灘岸土地為港務公司多年來填築及人工養灘而成,惟土地非屬都市計畫範圍,臺灣港務公司為港區土地整體有效管理及利用,提出將人工養灘地及填築新生地等範圍納入都市計畫,未來與安平五期重劃區遊艇碼頭及漁光島南側商港範圍土地進行整合規劃,將突顯地方發展特色並塑造優質的水岸環境。
市府都發局長莊德樑指出,本案都市計畫依據漁光里既有的樹林、沙灘、海域等天然資源特性,以低度開發為原則,將近45公頃土地劃為港埠用地,並以水域遊憩及觀光休閒為土地分區規劃主軸。此外,為兼顧觀光遊憩推動及灘岸景觀風貌兩全,訂定土地及景觀管制等規定,打造本市遊憩新亮點。
未來都市計畫程序完成後,港務公司將加速推動安平商港觀光建設開發,安平水岸遊憩新風貌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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